为了一己私利,易门县某酒业公司的负责人李某竟然将掺杂了明令禁止的“伟哥”的酒进行生产销售。截止4月13日,易门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查获、追回近5吨有害酒,涉案价值近40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21日,易门县公安局收到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易门某酒庄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经过调查,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以6万元一吨的价格购买经过泡制的酒后,包装成自己注册的品牌“阿巴多”上市,首次瓶酒准备上市前被查获。经检验,该公司生产的“阿巴多”品牌的酒中含有“西地那非”成份,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酒为有害食品。为防止这批酒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 ,易门县公安局先后查获和追回该公司生产的“阿巴多”品牌的酒约5吨,并不远千里从福建省市场上追回准备销售的瓶“阿巴多”酒,维护了食品的安全。
经了解,“西地那非”俗称“伟哥”,为壮阳类药物,禁止作为食品原料使用,长期食用或过量食用会损害男性生殖系统健康、引起血压下降等身体不适反应,严重时会导致心肌梗塞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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