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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称苏打气泡酒低卡上海龙宇酒业有

发布时间:2025/3/25 10:21:04   点击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上海龙宇酒业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闵处〔〕号)显示,自年11月19日至年12月11日,上海龙宇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东平台“初气官方旗舰店”上对“初气硬苏打气泡酒柠檬薄荷味”产品进行“低卡”描述。经查,当事人提供了由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初气硬苏打气泡酒柠檬薄荷味”产品的营养标签分析报告,报告显示“能量”为每毫升千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中对“低能量”含量要求为≤80kJ/mL液体标准的要求。卡路里为能量单位,1卡路里约等于4.焦耳(焦耳是物理学中常用的能量单位)。当事人在某东平台“初气官方旗舰店”上对“初气硬苏打气泡酒柠檬薄荷味”产品进行“低卡”描述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在某东平台“初气官方旗舰店”上对不符合国家标准中对“低卡”要求的“初气硬苏打气泡酒柠檬薄荷味”产品进行“低卡”描述,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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